新三板挂牌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律师见证提示2018-05-11
新三板挂牌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必须聘请见证律师并由见证律师发表法律意见,依据的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二十九条,即“挂牌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在会议结束后两个转让日内将相关决议公告披露。年度股东大会公告中应当包括律师见证意见。”也就是说挂牌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必须聘请见证律师,而临时股东大会则不强制要求聘请见证律师,实践中股东人数较多的公司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决策重大事项时也会选择聘请见证律师,以保证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