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报内容与格式指引》的一贯要求,年报的开篇需要各挂牌公司披露公司年度大事记或致投资者的信。该部分内容直观精炼地反映了公司一年来最重要的经营成果,给了公司决策者畅谈企业发展理想的专属板块,因而年度大事记或致投资者的信在展示公司实力、宣传企业形象方面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转眼进入2019年,新三板上各家挂牌公司都在忙于应对财务大考——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自2018年以来,截至12月31日,已有158家挂牌企业宣布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这给原本就繁杂紧张的年报披露工作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业绩有两种预披露方式:业绩快报与业绩预告。其目的是为了避免在会计报告正式公布时公司股票价格出现大幅波动,通过提前释放业绩风险,保障中小投资者等信息弱势群体的利益。
在年报里如何协调信息披露以及相关涉密信息保密工作,相信是大家都很关心的问题。本期小编就信息豁免披露有关事项进行了归纳总结,供大家参考。
挂牌公司年度报告“第五节 重要事项”当中首要应当披露公司在本年度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文结合股转公司的监管规范,聚焦挂牌公司年度报告的披露要点,对不同情形的重大诉讼仲裁披露事项进行梳理。
非标准审计报告,是指非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以及带有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其中,带强调事项段或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指审计报告中含有的一个段落,该段落提及已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列报或披露的事项,根据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
在上一篇文章当中,我们为大家讲述了挂牌公司年度报告问询函当中关注的研发支出比例、研发支出计入成本的合规性以及研发项目实现收入的可能性的问题,汇总了公司对应的解决对策。除了上述两个问题外,研发费用与时间的合理性以及研发费用资本化的问题同样值得关注。
根据《年报内容与格式指引》的要求,创新层挂牌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披露本期及上期的研发支出金额、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支出中资本化的比例、研发人员情况和研发项目情况,基础层不作要求。本文对股转公司年度报告问询函中关注的研发支出方面的问题及解决对策进行了汇总。
如今,股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核查越发严格,挂牌公司在平时要注意按规则办事,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变更等事项及时披露,确保在年底“期末考试”中顺利过关。
无论是挂牌前还是挂牌后,关联交易都是中介机构和股转公司特别注意的问题。自2016年以来,证监会和股转系统对于挂牌公司的监管越发严格,多家挂牌公司因关联交易未履行决策程序、关联交易信息披露遗漏等原因收到股转系统、证监会及地方证监局的“黄牌”,同时也让部分投资者对公司的内部治理机制产生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