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公司董秘2017年报披露工作扬帆起航
——第一期:年报撰写及披露的时间安排
为保证挂牌公司年报披露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首要工作就是做好时间安排,做到心中有数。为此,我们特别就年报工作进行了系统化梳理,并将分期为大家介绍年报披露工作的重点,首期我们将为大家介绍年报撰写及披露的时间安排。
股转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公布了2017年报披露工作的安排,股转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9:00起开放年度报告预约系统,此次通知中对预约时间进行了明确限定:2017年12月31日前挂牌的公司应当于2018年1月5日前完成年度报告披露时间的预约,2018年 1月1日至4月30日之间挂牌的公司应根据挂牌进度及时进行年度报告披露时间的预约。
截至2017年底,挂牌公司总数已达11640家,由于年度报告均需要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因此为避免明年年初“一所难求”,建议各挂牌公司随时关注股转公司的通知,并尽早与主办券商确定年报披露时间。
董事会秘书应当在征求公司董事长的意见后,通过主办券商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预约年度报告披露的时间,在预约得到确认后及时通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7年12月25日,股转公司针对创新层与基础层挂牌公司分别发布了最新版的《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对2017年报编写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建议董事会秘书在12月份即着手制定年度报告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公司各部门开展年报编制工作。
(1)材料收集
董事会秘书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前的合理期限内编制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公司各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为年报工作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由责任人提供有关材料,上述材料应根据通知要求及时由责任人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等)提供。
(2)财务报告
公司年度报告必须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不得随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变更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相应临时公告。公司应当根据自身情况提前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安排审计时间。
财务负责人应当在董事会秘书发出年度报告工作计划通知后,及时安排会计机构负责人处理编制财务报告,协调沟通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安排出具审计报告等事项,指定专门的财务人员配合董事会秘书完成填制年度报告等相关财务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
(3)保密义务
公司各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应与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及其他中介机构约定保密义务,公司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关联人若擅自披露公司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对有关机构和人员追究责任的权利。
(4)内部批准与确认
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公司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年度报告进行审核,以监事会决议的形式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通过主办券商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送经审核后的年度报告相关披露文件。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保存年度报告原件或有法律效力的复印件,以供公司股东查阅。
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即各挂牌公司应当于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及公开披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