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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年报系列(十六):挂牌高新技术企业年报重点问题之研发支出(上)

来源: 李茹斯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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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瀚年报系列丨第十六波:挂牌高新技术企业年报重点问题之研发支出(上)


挂牌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披露本期及上期的研发投入金额、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本文对股转公司年度报告问询函中关注的研发支出方面的问题及解决对策进行了汇总。
问题类型(一):研发支出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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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的规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应当满足的条件之一——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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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故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案例一

(1)披露的研发支出不全面

以唐北电瓷(833224)为例。因其在年报中披露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0.84%,股转公司在年报问询函中要求公司补充说明研发支出的比例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

公司回复:公司披露的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0.84%,仅体现为研发人员工资,公司其他研发费用支出未在研发费用科目体现。公司实际研发支出,含直接投入、人员工资、计提折旧及其他,共合计3,070,254.56元,年度营业收入小于5,00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7.86%,不低于6%(适用的原《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2008年版)的规定)。故公司研发支出的比例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


案例二

(2)业务转型

以朗铭科技(430107)为例。因其在年报中披露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08%,股转公司在年报问询函中要求公司请说明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公司回复:按照国科发火【2016】32号文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研发费用占当年营业收入应不低于5%。2015年由于公司基于国内经济仍处在深度转型调整期,以及下游行业和客户的竞争加剧,不断调整业务经营的具体思路和安排,积极向“互联网+儿童教育”转型,致使公司2015年研发费用仅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2.08%,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为三年一复审,加之公司2015年年报披露中利润总额为-8,597,387.43元,所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15%的减免税率对公司税收及经营不产生影响。


问题类型(二):研发支出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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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以龙福环能(833766)为例,股转公司在年报问询函中要求公司列支“研发支出”的相关科目。

公司回复:公司的研发活动主要是新产品开发试制与设备工艺技术改造,通常与生产活动结合在一起进行。因此主要研发支出在生产成本核算,涉及的科目主要有“材料燃料动力消耗”、“工资薪酬”、“设备折旧”。另外部分研发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及参加交流会议、申报专利、成果鉴定等研发活动产生的差旅费在管理费用中核算。



本文来源:永瀚律师事务所 李茹斯 律师


永瀚年报系列丨第十六波:挂牌高新技术企业年报重点问题之研发支出(下)


在上一篇文章当中,我们为大家讲述了挂牌公司年度报告问询函当中关注的研发支出比例以及研发支出科目的问题,汇总了公司对应的解决对策。除了上述两个问题外,研发费用与时间的合理性以及研发费用资本化的问题同样值得关注。


问题类型(三):结合行业分析研发费用与时间的合理性
以盟云移软(831105)为例。公司研发人员32人,研发费用46.2万元,但2016年1月13日至4月17日间,公司披露共计申请57项专利,均为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经推算,专利平均研发费用0.81万元,平均研发时间不足3天。股转公司在年报问询函中要求公司结合行业情况分析专利平均研发费用0.81万元,平均研发时间不足3天的合理性。

公司回复:公司2015年并未申报专利,由于公司研发人员和研发费用投入多在2016年一季度发生,所以各项专利均在2016年陆续申报,且大部分研发投入亦在2016年体现。因此,尽管以2015年研发费用46.2万元除以2016年公司申报的57项专利数量推算的专利平均研发费用为0.81万元,但这样推算的数据尚未全面反映公司研发实际情况。公司2016年前4个月研发投入较大,实际研发投入为814.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主要用途包括研发人员工资,研发硬件、软件投入等。公司是研发投入814.9万元基础上完成的上述57项专利申请,符合创新、创业型公司的一般情况。

问题类型(四):研发费用资本化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以蓝山科技(830815)为例。公司的研发费用投入金额14,367.41万元,其中资本化的研发费用8,059.34万元,资本化率56.09%,占2015年净利润比重为81.58%。股转公司在年报问询函中要求公司结合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特点,披露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并说明研发项目资本化开始时点,资本化的具体依据等。

公司回复如下:

(1)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划分标准

公司项目研发流程图如下:




公司在技术上以初试成功作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划分标准,在流程上以内部审批完成作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划分标准。

(2)研发支出费用化和资本化的时点

公司研发项目在研发立项,专家评审通过,并且内部审批流程完成后,进入开发阶段,开始将研发支出资本化,之前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3)研发支出费用化和资本化确认的原则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上述5个条件的予以资本化,计入开发支出。

公司在项目立项时,对项目的背景、目标、技术储备、工作范围、交付成果、应用、验收方式及标准、风险评估及对策、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工作流程、预算、预期取得经济效益的方式及市场价值等方面进行详细论证,在达到资本化确认原则的情况下对项目研发支出开始资本化。

(4)研发支出费用化和资本化的方法

按照上述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特点,公司对同时满足资本化确认的5个条件的研发支出在发生时分项目计入“开发支出”,否则计入“管理费用——研发支出”。

开发过程中,公司对该项目研发过程的材料费、开发人员薪酬、折旧费、设备费、试验费等与项目开发过程密切相关的费用进行专项管理、财务部门按技术研究部门提供的原始领料单根据不同研发项目归集所发生的开发领用材料费,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同时用于支持多项研发活动的,按照领料比例进行分配。

研发项目完成初试(即进入开发阶段)时,由研发部门书面通知财务部,若根据初涉结果输出的信息判断能够满足会计政策规定的资本化条件的,财务部将对该项目后续发生的支出予以资本化处理。开发阶段结束时,技术已通过了各项性能检测和实用性评估,并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已研发成熟,未来没有继续投入,对资本化情况进行总结,项目通过专家验收,开发阶段结束。

(5)无形资产确认的时间和金额

试产完成后,生产工艺和生产线均已完善,并能进行规模化生产,技术已研发成熟,取得国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证书,进行了权利保护,达到这一阶段即确认为无形资产,将“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全部转为“无形资产”。

通过上述案例,可以发现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支出问题不仅是股转公司在挂牌时关注的重点问题,对于已挂牌企业在年报中披露的研发支出同样也是股转公司的重点,如研发支出出现异常的,建议挂牌公司在年报披露前即做好充分合理的说明准备。


本文来源:永瀚律师事务所 李茹斯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