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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税”来了!10月1日起按租金5%-10%核定缴纳

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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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新个税法刚刚推出的时候,很多房东担心要缴税拒绝提供房产信息,导致很多租户不能填报住房租金的专项附加扣除。如今,房东担心的事真的来了。近日,河北省发布了《关于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开始向房东收“房租税”!


10月1日起,河北执行“房租税”

日前,河北省发布公告,从10月1日开始对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公告背景:

为了进一步规范个人出租住房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工作的总体要求,促进我省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主要内容:

一、个人出租(转租)住房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屋租赁成本费用的,在租金收入的5%-10%的幅度内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具体适用比例由市税务机关确定。

二、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取得的出租(转租)住房租金收入,凭合法、有效租赁合同(协议),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按月平均分摊。

实施日期:

《公告》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房租税”对房东和租客有何影响

很多人看了公告可能会理解为,是从房东的总收入进行征税。实际上,“房租税”的计算方式是,用房租收入乘以5%-10%的核定征收额,再乘以个税的税率得出的才是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比如房租是2500元,个税利率10%,按照最高的纳税比例10%来计算,那么房东需要交纳的“房租税”为25元。

从“房租税”的比例来看,房东需额外缴纳的税收并不多。

对于房东来说,“房租税”极有可能将转嫁到承租者的身上,进行成本的转移。直接的体现,就是房租涨了。租金的上涨,意味着投资回报率的提升,是房屋本身的升值。

对于租客来说,房租涨了,生活成本也随之增加。租金的上涨或许将进一步加快租客向买房人的转变。


多地对“房租税”加强管控

由于房租收入难以监管,很难准确计算出房东实际的租金收入,目前地方上不大可能进行征收。

北上广深则率先进行“房租税”的征税,今年个人出租住房迎来普惠减税红利,税率最低降至2%。

租金收入征税是符合市场机制的发展,重点在于住房租赁的备案监管,从源头上算清房东的真实的租金收入。

7月4日,为全面实施住房租赁合同信息采集、登记或备案制度,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出台《关于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稳定住房租赁价格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明确,从2019年9月30日起,个人和企业不在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上办理新签、续签住房租赁合同信息采集、登记或备案,或租金高于租金指导价格的,按现行规定收税,并依法追溯以往应缴税款。

以此来看,河北这次出台新规,或许会成为全国效仿的样本。


END

本文来源:乐居财经、腾讯财经、时代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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