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时,股东往往不太重视公司章程,以为只是个工商登记手续而已,但章程作为公司“宪法”级文件的重要性,被越来越多的创业者所了解,并希望充分利用授权性条款设计最适合自己的章程。

那么,公司是否可以不按持股比例进行分红呢?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认缴资本下,股东有分期认缴公司资本的义务,未完成实缴资本前,公司根据股东“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红。
可以。
充分尊重股东意思自治,允许股东以约定方式改变红利的分配规则,改变后的分配比例、方式没有任何限制,完全由股东商定。
案例1:公司利润全部/部分分配给A股东。
案例2:优先满足部分股东固定比例的收益要求,剩余部分再由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分配。【优先股】
可以。
《公司范》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虽然,股份公司主要是资合,但公司法充分考虑股东自治的意思表示,仍然允许通过章程约定分配方式。
工商备案的章程中,明确约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红利,以……方式分配。
对红利分配,公司法并未要求必须在公司章程中体现。
股东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分红方式也可以由全体股东以其他方式约定。
但所有股东必须签订书面分配协议。
本文来源:永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