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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丨年报系列之“挂牌公司业绩预披露知多少”

来源: 刘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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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有两种预披露方式:业绩快报与业绩预告。其目的是为了避免在会计报告正式公布时公司股票价格出现大幅波动,通过提前释放业绩风险,保障中小投资者等信息弱势群体的利益。这就要求公司董事会必须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在出现特定情况可能对股东及投资者利益构成重大影响时,进行业绩预披露,确保披露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业绩快报一般应披露公司主要的财务数据;业绩预告则主要是对公司当期净利润情况的预计。业绩预披露制度已在上市公司推行多年,深交所和上交所也先后制定了配套的规则予以指引。

2017年末公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中,股转系统要求创新层公司在特定情形下披露业绩快报或业绩预告,并在随后发布《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四)——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与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及相关模板,明确了创新层公司的业绩快报、业绩预告制度。业绩快报和业绩预告的触发条件不一样,对投资者的提示作用不一样,二者均适用于在年度报告正式披露前,应分开披露。


一、业绩快报

(一)适用情形

创新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预约在会计年度次年4月份披露的,或者预计年度业绩无法保密的,应当于会计年度次年的2月底前披露业绩快报。预约4月1日之前披露年度报告的创新层公司,如不存在预计年度业绩无法保密的情况,不强制要求披露业绩快报。若后续预约时间改为4月份,应最迟于预约时间修改的同时披露业绩快报。

(二)披露内容

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收入、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以及净资产收益率,应为具体数值,不能取区间数,具体内容如下:微信图片1.jpg

需要注意的是,业绩快报的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编制合并报表的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制;上年同期财务数据经过重述的,应同时披露重述后的相关数据。

在业绩快报公告中,应当简要说明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应说明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公司应当说明可能存在影响本次业绩快报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对上述不确定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合理、量化分析,同时披露剔除不确定因素后的业绩变动情况。根据本次业绩快报,公司预计定期报告公告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行风险警示的,应作出说明并提示风险。此外,公司应说明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是否与前次披露的业绩预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预计的业绩存在差异。若存在,应说明前次业绩预告或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预计的业绩以及出现差异的原因。


二、业绩预告

(一)适用情形

创新层挂牌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前,预计上一会计年度净利润发生重大变化的,或者在下半年度,预计当期年度净利润将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所谓“重大变化”,指的是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超过50%且大于500万元、由盈利变为亏损或者由亏损变为盈利。

(二)披露内容

在业绩预告中,首先应披露本期业绩预告情况(业绩预告期间为整个会计年度),具体可分为由盈转亏、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四种情况,同时应披露年度净利润的预计值。业绩预告中的本期财务数据既可以取具体数值,也可以取区间数,上下限区间变动幅度一般不得超过30%,最大不得超过50%。

预计本报告期业绩将亏损或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的,应披露以下表格:

微信图片2.jpg

预计本报告期与上年同期相比将继续盈利的,应披露以下表格:

微信图片_3.jpg  在业绩预告中,应当对本期业绩发生重大变化的主要原因进行解释,说明业绩发生大幅变动、由盈转亏、扭亏为盈的具体原因。此外,公司还应说明可能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对上述不确定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合理、量化分析,同时披露剔除不确定因素后的业绩变动情况。根据本次业绩预告,预计定期报告公告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行风险警示的,公司应作出说明并提示风险。


三、注意事项

值得一提的是,业绩预披露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即使业绩预披露依据的数据为初步测算数据,也应有理有据,切不可弄虚作假,做出严重脱离实际的业绩预披露以误导投资者。根据《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如发现业绩快报、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到10%以上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修正公告;如差异幅度达到50%以上的,公司应在修正公告中向投资者致歉并说明差异的原因。